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50%的股权对价款,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执照变更,A公司可以把B公司并表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的规定,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需要考虑实质性权利和事实情况。即使A公司已经支付了50%的股权对价款,如果没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A公司尚未在法律上正式获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通常,工商变更登记是确认控制权转移的一个重要步骤。因此,在完成工商变更之前,A公司可能还不能认为对B公司拥有权力,从而不能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需要进一步评估其他相关因素,如合同安排、实际管理控制等,以确定是否满足合并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