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减值准备是否可以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在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可以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存货减值准备是可以转回的。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因市场价格上升或其他原因恢复至高于其账面成本时,应当相应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转回的金额不能超过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在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可以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存货减值准备是可以转回的。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因市场价格上升或其他原因恢复至高于其账面成本时,应当相应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但转回的金额不能超过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