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收回少数股东权益的合并处理
当母公司以0元价格回购子公司少数股东的股权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的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回购价格与子公司净资产中少数股东权益的负值相比较。如果回购价款(0元)低于少数股东权益的负值,差额会减少母公司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再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回购价款高于少数股东权益的负值,这种情况在理论上的处理是不需要母公司承担额外金额,因此通常不会产生额外的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的负值会继续存在,直到子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够弥补这一亏损。因此,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会显示少数股东权益为负值,除非子公司未来能够实现盈利并转回这些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回购价格为0元,这可能表明少数股东不再承担子公司未来的亏损,但母公司在合并报表中仍需反映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直至亏损得到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