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转涉及的特殊税务规定
在企业间进行股权无偿划转时,如果划出方是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母公司应按划转完成时股权的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处理,缴纳企业所得税。划入方则按公允价值确认划入股权的计税基础。这种情况下,划转通常不涉及现金流,但仍可能产生税务影响,比如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税务问题。在某些情形下,例如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的股权无偿划转,根据税法,划出方需要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处理,缴纳企业所得税。划入方则按公允价值确认划入股权的计税基础。此外,尽管股权是无偿划转,印花税方面,各地实践中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地方可能会征收印花税,有的地方可能会依据特定的改制政策给予免税。因此,具体税务处理应结合当地税法和税务局的具体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