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再细化下
当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职工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这些薪酬应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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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工资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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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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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同时,代扣的个人部分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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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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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如非货币性福利,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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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福利,如果预期在一年内支付,适用短期薪酬规定;否则,适用长期职工福利的规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和记录会计分录,确保准确反映企业的职工薪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