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之前发生的一些与该合同相关的费用,该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且预期能够收回的初始费用,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资本化。例如,这些费用可能是差旅费、投标费等,如果它们能够单独区分且合同很可能订立。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通常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如果这些初始费用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那么需要进一步分析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属于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且预期能够收回的初始费用,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资本化。例如,这些费用可能是差旅费、投标费等,如果它们能够单独区分且合同很可能订立。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通常作为管理费用处理。如果这些初始费用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那么需要进一步分析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以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