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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37号文: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准则详解
37号文

37号文通常指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根据该准则,政府补助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如果是货币性资产,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若是非货币性资产,应按公允价值计量,若公允价值无法可靠取得,则按名义金额计量。此外,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企业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而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补助则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