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取得了资产的所有权,计税基础如何确定
在融资租赁中,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取得资产所有权的情况下,计税基础通常是指资产的成本减去按照税法规定已在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的累计折旧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此时的资产账面价值可能会与计税基础不同。如果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时已将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作为资产的成本并据此计提折旧,那么在租赁结束时,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是折旧后的净值。而计税基础则是根据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和年限计算的折旧后的价值。如果税法允许的折旧方法或年限与会计准则不同,可能会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确定计税基础时,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