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必须得税前扣除凭证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其支出合法性、真实性,并允许扣除的必要文件。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支出应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对方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可以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于境内发生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支出,对方是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是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此外,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劳务发生的支出,应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证明资料还包括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如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这些资料虽然不是税前扣除凭证,但能够辅助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企业在没有取得税前扣除凭证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合理预期将来能够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扣除凭证,且预计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通常可以确认相关支出的税前扣除。否则,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凭证,可能会影响支出的税前扣除,甚至可能面临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