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进行售后租回会计操作
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取决于交易的性质。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当区分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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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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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 如果售价低于公允价值,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损失将由未来的低租赁付款额补偿,该损失应递延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 如果售价高于公允价值,超出部分应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租赁期内分摊。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视为销售,承租人应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使用权资产,并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则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按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处理。如果销售对价与资产公允价值不同,需要相应调整销售利得或损失以及租金收入。
如果售后租回交易涉及回购义务或权利,企业应评估客户是否有行使该要求权的重大经济动因。如果存在重大经济动因,应视为租赁或融资交易;否则,应作为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交易处理。
具体会计处理时,可能涉及调整长期应付款、使用权资产、金融负债、预付租金、额外融资等科目的记录和分摊。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确保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