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中,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以权益结算的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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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公司收到职工缴纳的认股款,借记“银行存款”,按股本金额贷记“股本”,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借记“库存股”,贷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表示回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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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授予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成本或费用,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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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限制性股票未达到解锁条件而需要回购,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注销库存股和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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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满足解锁条件,解锁股票相对应的负债账面价值,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贷记“库存股”,如有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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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或“库存股”,贷记“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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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给预计未来不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冲减相关负债,借记“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贷记“应付股利——限制性股票股利”。
等待期内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具体处理取决于解锁条件。对于服务期限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假设全部解锁;对于包含业绩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实际业绩情况判断是否解锁。
这些处理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