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后退货,属于期后调整事项吗?
期后退货如果是发生在财务报表报出日之后,且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则通常被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这类事项需要调整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果退货权在销售时已经合理估计并冲减了收入和成本,那么后续的实际退货则不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而是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如果原先的退货估计有误,那么在日后期间发现的这种错误估计应作为前期差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