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是指企业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金融资产投资,通常包括债券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后续一般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利息收入则确认为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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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计量:债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如果交易费用较大,可以将其资本化,作为债权投资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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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计量:在没有发生减值的情况下,债权投资后续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摊余成本等于初始确认金额减去累计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加上或减去累计的利息调整和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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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是使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于当前账面价值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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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企业需要定期评估债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有,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通过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来计量减值损失,并相应减少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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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处置债权投资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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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分类: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企业可以选择将债权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这种重分类不得通过直接转回原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来实现。
请注意,这里的分析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原则,具体会计处理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条款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