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上有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否应当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账面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通常与融资租赁相关。在租赁期开始日,对于融资租赁,承租人应当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是在租赁负债初始计量时产生的,这部分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除非按照其他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因此,如果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这通常意味着已经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