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以用评估值入账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按取得价款和相关税费确定为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根据特定历史时期的政策,例如财清[1995]14号文件,可能会按照土地估价确认价值的50%入账。但在正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是基于实际支付的成本。
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并且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进行后续计量。在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可以基于公允价值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初始入账时可以按评估值入账,而是指在后续计量中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
因此,除非有特殊的历史背景或政策允许,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是按实际成本入账,而不是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