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税金及附加负数,贷利润分配正数可以吗
不可以直接将税金及附加科目借方记负数,贷方记入利润分配正数。根据会计准则,税金及附加是期间费用,用于核算企业日常活动中应负担的各种税金及附加,如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如果需要调整多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完成,而不是直接调整利润分配。
正确的做法是: 1. 冲减多提的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红字,表示冲减)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及附加(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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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表示减少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红字,与步骤1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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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红字,表示减少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与步骤2相对应)
这样可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同时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