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负债。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重新计量负债的公允价值,其变动计入损益。当现金股利不可撤销时,对于预计未来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现金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对于预计未来不可解锁的,现金股利则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如果现金股利可撤销,对于预计未来可解锁的,现金股利会作为利润分配并同时记入库存股;对于预计未来不可解锁的,现金股利会冲减相关负债。在结算时,通过应付股利科目处理支付的现金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