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中,如果不存在相同或类似负债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活跃市场报价,企业应当使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使用估值技术时,企业应选择在当前情况下适用且有足够数据支持的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或成本法。如果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都可用,企业应考虑各方法的合理性,并选取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
对于小部分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可能无法直接根据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或间接地运用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来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使用不可观察到的市场变量作为输入值,但这可能导致公允价值的估计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宇[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但需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和过程,并保持估值方法的一贯性。
综上所述,MA(可能是某种金融工具或投资)的公允价值计量应遵循上述准则,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并在缺乏活跃市场报价时,考虑所有可用的市场信息和输入值来估计其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