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已背书未到期的银票承兑汇票如何做会计分录
当企业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但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企业需要继续持有该票据的账面记录。在票据到期前,企业通常不会进行会计处理,因为票据的偿付义务仍然由银行承担。然而,如果票据被追索,企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时,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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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收到追索通知时,企业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评估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如果需要,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计负债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资产科目,如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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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实际支付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票据(已背书未到期的银票) 贷:银行存款
请注意,这些分录是基于企业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如果企业不需承担还款责任,通常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除非票据到期并由银行支付。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由于不涉及现金收付,不得虚拟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