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层面权益性交易产生的资本公积,在处置子公司时,该资本公积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的规定,如果母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对子公司的控制权,且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形成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处置子公司时不应当转回至损益。这部分资本公积与导致其形成的资产或交易相分离,会永久性保留在合并报表层面的资本公积中。因此,当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购买少数股东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交易中所调整的资本公积不转出到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