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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会计:如何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和处理关联方交易
客户是做电商生意的

对于电商生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入确认:如果电商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它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如果公司作为代理方,仅收取佣金或手续费,那么应按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金额确认收入。

  2. 附带服务:如提供质量保证,需要评估是否提供了额外服务。如果是单独的服务,应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处理。如果不是,可能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如果客户有额外购买商品的选择权,公司需要评估该选择权是否提供了重大权利。如果是,应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并分摊交易价格。

  4. 价格和单独售价:商品的单独售价可以通过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法、市场调整法或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

  5. 关联方交易:如果电商公司与供应商或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相关的交易应按照关联方交易准则进行披露和处理。

  6. 收入的可区分性:每个商品的销售应能单独识别且能给客户带来独立的利益,否则可能需要与合同中的其他承诺一起确认。

  7. 回款和信用政策:经销商的信用政策和回款情况会影响应收账款的确认和坏账准备的计提。

因此,电商公司在确认收入时,需要根据以上原则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确保正确地处理各种交易和服务,如质量保证、额外购买选择权等。同时,要关注与经销商的关系,确保关联方交易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