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控制A1 A2 A3 A4子公司,A公司持有C公司30%股份,A1持有C公司0%股份,A2持有C公司5%股份,A3持有C公司6%股份。C公司需要纳入A的合并报表范围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确定。A公司持有C公司30%的股份,A1、A2和A3合计持有C公司11%的股份。通常情况下,直接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才表明控制,A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未达到半数,因此A公司不能直接控制C公司。没有提及其他协议或其他安排能使得A公司控制C公司的表决权,所以仅凭这些信息,C公司不应被纳入A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