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存货计提跌价后在第二年转销,这种情况下销售这批存货的成本是计提跌价后的嘛?那通过这样的手法是不是可以做高第二年的毛利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第三章 计量-第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第二年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恢复,导致存货的账面价值低于可变现净值时,以前计提的跌价准备可以根据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转回,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转销跌价准备后,该存货的账面价值会增加,从而导致这批存货的成本上升。当这批存货被出售时,其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转销的跌价准备增加了存货的账面价值(成本),那么在计算销售这批存货的毛利率时,会发现成本相对较高,可能并不会使第二年的毛利率提高,除非销售价格也相应增加。因此,通过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来提高毛利率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它最终取决于销售价格和存货的成本。
总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企业会按照会计准则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真实的财务状况,任何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账务处理都应遵守相关会计准则,并在审计时接受审计师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