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以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市价2.4元,每股面值1元)作为对价,取得E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E公司实施控制,另用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费用120万元。合并双方合并前无关联关系。购买日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50万元,公允价值为2700万元,差额由E公司项固定资产所引起,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750万元。假设所得税税率为25%,那么考虑所得税的影响,该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为()万元。
A.240
B. 210
c.270
D.-300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计算是基于合并成本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首先,我们计算合并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增发股票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发行费用:
合并成本 = 股票公允价值 × 股数 + 发行费用 合并成本 = 2.4元/股 × 1000万股 + 120万元 合并成本 = 2400万元 + 120万元 合并成本 = 2520万元
接下来,我们计算A公司取得的E公司80%股权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 2700万元 A公司享有的份额 = 2700万元 × 80% A公司享有的份额 = 2160万元
商誉的计算公式为: 商誉 = 合并成本 - A公司享有的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商誉 = 2520万元 - 2160万元 商誉 = 360万元
考虑到所得税的影响,如果商誉的形成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那么在确认商誉的同时,理论上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然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商誉的初始确认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第十一条)。
因此,即使商誉的形成在税法上可能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根据会计准则,商誉的初始确认金额不受所得税影响。所以,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后,该项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仍然是360万元。
答案:C. 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