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法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价值变动调整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如果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账面价值应当根据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此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因此,当被投资单位的价值发生变动时,需要相应调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账面金额,而这个公允价值变动会体现在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而不是通过损益表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在财务报表中,这将反映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明细科目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选择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那么在后续计量时,企业应当持续关注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变动,并据此调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账面金额,以确保账面价值能准确反映投资的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