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如何确认?
商誉减值测试中,资产组的确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
相关性:资产组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这意味着资产组应当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单位。
-
协同效应:资产组的确定应考虑商誉形成时预期的协同效应,即合并后各资产之间的相互作用。
-
报告分部:资产组不应大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报告分部。
-
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在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基于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公允价值不可靠,可以使用账面价值。
-
总部资产:如果存在总部资产,应考虑其是否能够合理和一致地分摊至资产组。如果可以,应将总部资产的相应部分分摊;如果不能,应识别最小的资产组组合,包括受影响的资产组和可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
变更影响:如果企业重组导致报告结构改变,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和分摊商誉至受影响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综上所述,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应基于其产生现金流入的能力和与商誉协同效应的关联性来确定,且不应超过报告分部的范围。在分摊商誉时,需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