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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会计准则对比:商誉减值测试的异同与影响
请从中国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比较商誉减值测试的异同点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CAS)606号-收入和美国会计准则(ASC)350-40-35,商誉减值测试在两地都有相似的基本原则,但存在一些关键差异:

  1. 测试频率:在中国,企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商誉减值测试。而在美国,商誉需要在每年年末或当有迹象表明减值可能发生时进行减值测试。

  2. 测试方法:两国都采用两步法测试商誉减值。第一步是评估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发生减值,第二步是确定减值金额。然而,在美国,企业可以选择在第一步中直接采用“价值减损测试”,即比较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而中国准则通常要求使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

  3. 确定资产组:在确定用于测试的资产组时,中美准则也有所不同。中国准则可能更强调业务单元或最小可辨认资产组,而美国准则则允许企业基于管理层对资产如何管理和监控的判断来确定资产组。

  4. 减值损失的处理:一旦确认了商誉减值,两国准则都要求将减值损失计入利润表,但中国准则不允许转回已确认的商誉减值,而美国准则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转回。

  5. 公允价值的获取:美国准则通常更倾向于使用市场参与者角度的公允价值估计,这可能涉及更多的外部估值。而中国准则虽然也考虑公允价值,但可能更多依赖内部估计。

总的来说,尽管中美两国在商誉减值测试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在测试频率、方法、资产组定义以及减值损失处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