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收到对价或对价尚未到期时计入合同资产需要计算销项税吗
尚未收到对价或对价尚未到期时计入合同资产的处理,通常涉及的是企业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或服务但还未收到款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计算销项税额通常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的时点,而不是在形成合同资产的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企业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合同资产”科目,并按计算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因此,计算销项税是在确认收入时进行的,而非在形成合同资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