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回老家,是否可以计入福利费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员工福利费通常包括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但是一般不包括因私出行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回老家的机票费用,并不符合职工福利费的常规定义,这类费用不应计入福利费。如果是公司政策允许的探亲假或特殊休假安排,并且公司承担此类费用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那么可能视作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准则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然而,如果这种情况不是公司的一项既定福利政策,而是个别情况,那么通常不应计入福利费,而应视为对员工的个人补助,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计入适当的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