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外汇掉期会计核算分录
现金流量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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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进行现金流量套期时,套期工具(如外汇掉期合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这部分金额应按照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与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两者绝对值的较低者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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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应当在当期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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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套期保值终止,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 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储备金额应予以保留,并按照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处理。
- 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储备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因此,对于现金流量外汇掉期,会计分录可能包括: - 当确认套期有效部分时,增加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当确认套期无效部分时,增加或减少利润表中的相关损益; - 在套期保值终止时,根据预期现金流情况,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调整利润表。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套期保值的效果(有效或无效)来确定,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