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50%的股权对价款,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执照变更,A公司可以把B公司并表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的规定,合并范围的确定基于控制权的存在。即使A公司已经支付了50%的股权对价,但如果没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A公司可能还未获得正式的法定控制权。通常情况下,控制权的转移与工商变更登记同步进行,或者至少在法律和实务中被认为是控制权转移的标志。因此,在完成工商变更之前,A公司可能还不满足拥有对B公司的权力这一合并条件。然而,具体是否可以并表,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是否有协议赋予A公司实质性的控制权,以及是否能够单方面主导B公司的相关活动。如果A公司能够证明其在支付对价后实际上已经能够控制B公司的相关活动,即使工商变更尚未完成,也可能被视为拥有控制权。因此,A公司在判断是否能将B公司并表时,需要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