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已贴现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什么母公司在应付票据,但是合并层面在短期借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应当披露与关联方的关系以及交易类型和交易要素。在合并报表的处理中,如果合并范围内成员企业之间存在内部交易,例如A公司向B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随后将此票据贴现,从银行角度看,这相当于集团整体的融资行为。在母公司的个别报表中,这笔交易可能体现为“应付票据”,但在合并报表层面,由于内部交易已抵销,集团实际上对银行有一笔债务,这相当于集团从银行借款,因此会在合并报表中体现在“短期借款”项目下。这种处理方式反映了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避免了内部交易的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