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母公司P于2x20年1月1日以7000元的价格向子公司S出售了一台设备。该设备的原始成本为20000元,累计已提折旧15000元,已使用12年,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该设备用于企业管理部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40%,请编制相关抵销分录(假定按12个月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在这个案例中,母公司P向子公司S出售设备,设备的账面价值(净值)为5000元(原始成本20000元 - 累计折旧15000元)。设备的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无残值,因此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每月折旧额为5000元 / 48个月 = 104.17元。
抵销分录如下:
- 反映内部交易的发生:
借:固定资产 - S 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 P 5000
- 抵销子公司S的折旧费用和母公司P的损益影响:
借:未分配利润 - 年初 104.17
贷:固定资产 - S 104.17
借:管理费用 - S 104.17
贷:累计折旧 - S 104.17
- 调整母公司P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S的留存收益,考虑所得税影响: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41.75 [(104.17 * 40%) = 41.75]
贷:未分配利润 - 年初 41.75
借:所得税费用 - P 41.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41.75
- 调整母公司P的损益和子公司S的留存收益,反映抵销的折旧费用:
借:投资收益 - P 104.17
贷:管理费用 - P 104.17
这些抵销分录反映了内部交易的影响,避免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重复计算资产的价值和折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