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50%的股权对价款,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执照变更,A公司可以把B公司并表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投资方在判断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应当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虽然A公司已经支付了B公司50%的股权对价,但如果没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A公司尚未在法律上正式获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同时,合并是否发生还需要看A公司是否能主导B公司的相关活动,例如能否任命关键管理人员、决定重大交易等。只有当A公司既有形式上的控制权(即完成工商变更),也有实质上的控制权时,才能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在完成工商变更之前,A公司通常不能将B公司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