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时,如果是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这意味着计提的安全使用费在实际发生时才会结转至生产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时,如果是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储备。这意味着计提的安全使用费在实际发生时才会结转至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