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本准则第三章第三节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本准则第三章第三节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