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股上市的公司,通过第三方信托搭建的员工激励计划,在资金从公司转到第三方信托,信托购买股票,信托将股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解锁,这几个动作时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在港股上市的公司通过第三方信托设立员工激励计划时,会计处理通常如下:
- 资金从公司转到第三方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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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向信托支付资金时,这通常被视为预付的员工薪酬,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 借: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 信托资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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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购买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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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步通常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报表,因为股票是由信托购买的,不是公司直接购买。信托的资金来源是公司的预付款,所以公司不需要额外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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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将股票授予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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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公司需要根据授予的股票数量和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一项负债(如其他应付款)和库存股。假设授予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X,授予数量为Y:
会计 借:库存股 - Y * X 贷:其他应付款 - Y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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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解锁:
- 当股票解锁,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时,公司需要根据解锁的股票数量和解锁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负债和库存股。假设解锁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Z,解锁数量为W:
- 如果解锁日股票的公允价值(Z)高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X),则:
会计 借:其他应付款 - W * Z 贷:库存股 - W * X 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 - (W * (Z - X))
- 如果解锁日股票的公允价值(Z)低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X),则不调整资本公积,因为公司仍需支付原定的金额。
请注意,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因公司的具体激励计划条款和适用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以上处理是基于一般的会计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相关指导进行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