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的工资纺一在6月份发放,个税起征点是按一个月(5000)还是累计(30000)扣除呢?
注:个税系统增人的时候,入职时间写1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通常基于纳税人的累计收入情况。如果1-5月的工资在6月份一次性发放,那么在计算个税时,应该考虑这5个月的工资收入累计,而不是仅仅按照单月5000元的起征点来计算。因此,个税起征点应该是基于1-5月累计工资(30000元)来确定,扣除相应的累计免税额度、专项附加扣除等,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还需要结合个人的专项扣除和其他免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