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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IFRC INT12:服务特许经营安排的会计处理详解
请你根据HKIFRC INT12的准则要求,帮我列举,金融资产法、无形资产法以及混合情况下,对于Service Concession Arrangements的会计处理全过程

根据HKIFRC INT12,Service Concession Arrangements(服务特许经营安排)的会计处理取决于授予方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的特性。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概述:

  1. 金融资产法
  2. 如果授予方的业务模式是通过服务特许经营安排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与向客户提供的服务相关,授予方应将此安排视为金融资产。授予方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金融工具的相关规定,将合同权利作为金融资产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可能以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3. 无形资产法

  4. 当授予方的业务模式是通过服务特许经营安排控制相关基础设施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且合同现金流量反映了使用基础设施产生的流量时,授予方应将此安排视为无形资产。授予方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初始计量时可能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其他直接成本,后续通常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摊销。

  5. 混合情况

  6. 若服务特许经营安排同时涉及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特性,授予方需要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来判断应如何区分和计量。可能需要将合同分拆,一部分作为金融资产处理,另一部分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分拆后,各部分分别按照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请注意,会计处理的具体细节,如确认、计量、摊销期限和折现率的选择等,需要根据每个特许经营安排的具体条款和条件来确定,并且可能涉及复杂的判断和估计。此外,会计准则可能随着时间更新,因此实际应用时应参考最新的会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