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审计程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第二章 确认-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上市公司固定资产的审计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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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购固定资产,检查采购合同、发票、保险单、发运凭证等支持性文件,确定入账价值是否正确,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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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入账价值与在建工程的相关记录是否核对相符,是否与竣工决算、验收和移交报告等一致;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检查其是否已按估计价值入账,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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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是否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并检查确认价值是否公允,交接手续是否齐全;涉及国有资产的,是否有评估报告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审备案或核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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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实地检查审计程序,以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为起点,进行实地追查,以证明会计记录中所列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状况;也可以以实地为起点,追查至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以获取实际存在的固定资产均已入账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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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检查处置过程是否合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以及处置收益或损失的计算和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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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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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是否合理,并检查折旧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这些程序是为了确保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其经济实质,以及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可靠地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