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把依据准则里的那一句引用标注出来吗?是第几条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二章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第十四条规定: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二章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第十四条规定: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企业应当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