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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与审计融资性贸易?关键证据与步骤解析
我现在在给一家贸易公司做内控审计,怀疑他们家都是开展的融资性贸易,我应该获取哪些审计证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第四章 披露-第十条,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一)交易的金额。(二)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三)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四)定价政策。

在怀疑贸易公司开展融资性贸易的情况下,应获取以下审计证据: 1. 交易的详细记录,包括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交易时间等。 2. 未结算项目的详细信息,包括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任何相关的担保信息。 3.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记录,以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 4. 交易的定价政策,以确定交易是否公平合理。 5. 关联方交易的详细记录,以检查是否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 6. 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会计记录,以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交易的真实性。 7. 与交易相关的所有合同和协议,以了解交易的法律和商业条款。

通过获取和分析这些审计证据,可以更准确地评估贸易公司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并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