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减免计入其他收益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第三章 列报-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此外,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当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因此,增值税减免应当计入其他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第三章 列报-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此外,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相关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当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因此,增值税减免应当计入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