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式是B公司的子公司,B公司目前要把A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C公司,B和C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如果A公司在B公司的账面上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为1000万,C公司出资2000万购买A公司的股权并支付给B公司,A公司净资产为800万,请问该如何做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中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B公司向C公司转让A公司全部股权时,应按A公司在合并日(即B公司取得A公司股权时)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转让价格的基础。由于B公司和C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A公司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因此,B公司应该按照800万的金额确认转让收益,而不是按照实际收到的2000万。
B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 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反映其在C公司中享有的权益,但由于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不产生新的商誉,因此,B公司账面上的长期股权投资不会发生变化,仍为1000万。 2. 将收到的超出A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1200万(2000万-800万)作为资本公积的增加,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以B公司视角): 借:银行存款 20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80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200万
C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1. C公司以2000万购买A公司的股权,应按A公司的账面价值800万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并将超出部分的12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入账。 2. C公司不确认商誉,因为这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会计分录如下(以C公司视角):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80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2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0万
请注意,以上处理假设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方债务转移或其他特殊安排。如果有其他因素,可能需要进一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