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设备实物还没转移,但是北京京能已经支付了一期的交易,这时候所有权算转移吗,能否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设备实物的交付并不等同于所有权的转移。在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之前,与电梯相关的风险和报酬通常并未转移给客户。因此,即使北京京能已经支付了一期的交易款项,如果设备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英博数科不应确认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英博数科应当将收到的预付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再将合同负债转为收入。在设备安装过程中,英博数科应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服务是合同的一部分,那么收入确认应考虑设备和安装服务的单独售价以及相应的履约进度。
因此,直到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所有权转移给北京京能,且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英博数科才能确认收入。在此之前,收到的款项应作为合同负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