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量折旧
折旧的计量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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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价:这是指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格、运输费、安装费等直接相关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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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使用寿命:企业需要估计固定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这决定了折旧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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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净残值:这是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预计的残余价值,即处置时可收回的金额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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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方法: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如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每种方法都有特定的计算公式来确定每期的折旧额。
例如,使用年限平均法,年折旧率等于(1-预计净残值率)除以预计使用寿命,月折旧率是年折旧率除以12,月折旧额则等于(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乘以月折旧率。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并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月计提折旧。如果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或折旧方法发生变化,企业应当进行相应的调整,这被视为会计估计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计提折旧。此外,根据租赁准则,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也需要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方法与固定资产类似。
在计算折旧时,企业应确保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折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