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有哪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关联方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 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一方通过股权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的情况。
- 共同控制关系:两个或多个方共同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此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 重大影响关系:一方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但未达到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程度。
-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关键管理人员或其家庭成员与其他企业之间的关系。
-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主要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关联自然人:与企业主要投资者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应包括交易的性质、类型、金额、未结算项目的详情、定价政策等。如果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即使交易金额较小,也应予以披露,除非能够证明这些交易是公平的,并提供了确凿证据。
在会计监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关注关联方关系的识别和披露的完整性,包括对潜在关联方的核查,以及对关联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的审计程序。如果无法获取关联方信息或相关证据,这可能会影响审计意见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