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具体说说收入上的不同吗
当然,中美两国在收入确认方面的准则有所不同。在美国,根据ASC 606《收入—合同与客户》,收入确认采用五步法模型:
- 确定合同并识别合同中的各项履约义务。
- 评估交易价格,包括考虑折扣、回扣和非现金对价。
- 分配交易价格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 估计履行每项履约义务的成本,并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
- 在履行履约义务时,按比例确认收入。
相比之下,中国的CAS 14《收入》在2018年进行了修订,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5)趋同,也采用了类似的五步法模型。基本原理与ASC 606相似,但在某些细节上可能有差异,例如对合同成本的处理和特定行业的应用指南。
总体来说,虽然ASC 606和修订后的CAS 14在大体框架上一致,但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可能需要根据各自准则的具体要求来调整其会计政策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