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减少的原因可能有
存货跌价损失减少的原因可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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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市场价格回升:如果先前导致存货跌价的市场因素改善,如原材料价格上涨或市场需求增加,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恢复到高于其成本,那么可以转回部分或全部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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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使用或销售:当存货被用于生产或销售,其账面价值随着销售成本的结转而减少,相应地,存货跌价准备也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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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错误:如果之前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过于保守,当更准确的信息显示存货价值高于之前的估计,存货跌价准备也可以减少。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减少的原因可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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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合同收益增加:如果合同的预期收入增加,超过了原先估计的成本,那么之前计提的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可能需要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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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降低:如果预计完成合同所需的成本下降,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价值可能会低于新的估计,从而减少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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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合同条款的修改可能导致原先预计的损失减少,比如延长了合同履行时间,降低了单位成本,或者增加了额外的收入来源。
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时,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转回的金额不超过原已计提的准备,并且只有在影响存货价值或合同成本的不利因素确实消失时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