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是否需要计提坏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是否计提坏账准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关联方的还款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企业应当合理估计可能的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是否计提坏账准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关联方的还款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企业应当合理估计可能的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